中宏網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王鏡榕)看病難,吃藥貴一直是備受各界關注的重要民生課題。當前,我國醫?;鸬闹С龊驮鍪諌毫σ呀浭置黠@,但醫藥行業卻存在企業數量多、規模小且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現實問題。
那么,政府如何在保證醫?;鸱€健可持續發展同時,積極促進醫藥產業與醫療服務業有效發展,進而形成藥品價格改革多方參與主體博弈均衡的格局,是新時代藥品價格改革面臨的挑戰。
日前,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國家治理研究中心舉辦“我國藥品價格政策評估”研討會。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國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呂蘭婷就相關話題接受了本網專訪。
中宏網記者:在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背景下,我國藥品價格改革的背景、歷程與取得的效果您怎么看?
呂蘭婷:藥品價格機制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關乎醫改的走向和成敗。
長期以來,我國醫藥市場存在諸多亂象和問題,無法適應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需要?;诒姸嘣驅е滤幤穬r格虛高一直是我國醫改的重點之一。2018年我國衛生總費用為57998.3億元,占GDP的6.4%,藥品費用占比高達35.8%,雖然在醫改政策調整下已經大幅降低,但目前還高于OECD國家17%的平均水平。在這樣的背景下,必須發揮“三醫聯動”制度效能,持續推進藥品價格改革走向縱深。
我國藥品價格改革大致自1996年開始,經歷價格規制體系重構到初步市場化探索再到招標采購階段,最后于2015年步入有管理的市場化階段。當前針對仿制藥帶量采購政策和針對創新藥談判降價政策總體效果非常明顯。
中宏網記者:對于英、德、美、日、韓以及中國臺灣等典型國家和地區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您有什么樣的考察及思考?
呂蘭婷:此六個國家和地區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各有特色,根本上源自其經濟體制不同。如英國以NHS模式為基礎,藥品價格形成帶有明顯國家宏觀政策調控;美國是以商業保險為主多元化醫療保險模式,通過藥品集中采購和支付標準調整藥品價格的機制也呈現相關主體多樣化特色。
因此,我國在分析其他國家和地區經驗同時,亦應以自身醫療保障模式及歷史傳統為基礎,結合具體國情進行理性借鑒。
中宏網記者:根據我國醫改熱點問題觀察,您對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和創新藥品定價機制等有什么建議?
呂蘭婷:對于仿制藥與創新藥應區分定價。對于仿制藥定價,在穩步擴大“帶量采購”藥品種類與試點范圍的同時必須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和完善藥品療效及時反饋機制。
對于創新藥品要積極探索談判定價以外的能夠保持行業創新活力的醫、保、患三方共贏的定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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