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北京7月5日電(記者王鏡榕)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會議指出,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積極探索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的具體路徑和辦法,堅決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這三條底線,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農民權益。
馬慶斌研究員
日前,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研究員馬慶斌就相關話題接受本網專訪。
中宏網記者:對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及維護農民權益,您認為還有哪些瓶頸或熱點問題需要面對和改革攻堅?您有何建言?
馬慶斌:下一步宅基地改革試點的四個建議:
一是要規劃先行,因地制宜。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是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我們國家實施的兩大戰略。下一步,城市的布局、鄉村的發展都要服務于這兩大戰略的協同推進。需要規劃明確哪些地方未來是城市區域,哪些地方是鄉村區域,在城鄉體系中,城市、小城鎮、農村社區以及農村生產生活居民點都要更加科學規劃,為試點積累更豐富的、可復制可操作可持續的經驗。試點要具有一定的彈性,適應中國城鎮化快速推進的進程,適應鄉村空間形態的聚集、消散的動態變化。城市群和都市圈內的宅基地如何適應城市居民休閑度假的需要以及"城中村"改造升級的需要,城市遠郊的宅基地改革如何保障生態安全和糧食安全的需要,更加偏遠區域的宅基地如何發揮我們國家制度優勢,通過增減掛鉤等方式提高其市場價值等等,都需要更加系統的規劃。
二是符合規律,尊重意愿。過去多年的試點有很多好的經驗,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宅基地改革的過程,也伴隨著農戶自身的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變化的過程,如果居住條件改變,生活方式不變,甚至生產方式不變,就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偟膩碚f,成功的試點都是綜合性的改革配套的過程,要尊重城鄉人口的空間轉移,在城鄉之間實現建設用地指標的空間置換,其經濟動力在于城鄉建設用地的差價,用差價去補償農戶進城或集中居住以后的住房、社保和就業培訓等,這個過程中城鄉建設面貌取得明顯的成效,很多農村老百姓的生活環境和服務設施水平明顯改善。但是,由于農民的受教育水平、非農就業能力的差異,就使得一些地方的推進與實際需要相比脫節,一些農民還從事農業種植和養殖等生產方式,生活不便、生產不便的問題突出。當然,個別區域在推進過程中,也存在農民參與度不夠造成"被拆遷""被城鎮化"的問題。
三是城鄉融合,特色產業。在城鄉融合中,發展具有市場潛力的特色產業是農村土地改革能否實現持久成效的關鍵,也就是說土地要素能否進入更高效率的產業循環,轉移的人口取得更高收入的就業崗位,宅基地及其上面的房屋能否體現市場的價值。中國是人口大國,即使未來城鎮化率達到70%,依然有4億多人口生活和工作在農村。因此,結合各地的資源優勢發展產業則成為讓這些貧困人口徹底消除貧困的根本之路。從目前的實踐來看,一是適應城市居民假期休閑度假的需要,發展鄉村旅游,很多郊區的農民發展民宿產業,讓城里人吃住玩和采摘水果蔬菜等,增加農戶家庭收入。二是把分散的農戶通過公司形式組織起來,提高農村人口進入市場的能力。在中國的很多農村,為了應對大量農民進城以后土地閑置的問題,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實現土地規?;洜I。
四是市場運作,金融賦能。一些地方在宅基地改革試點過程中,按照國家要求扎實推進確權、登記、頒證的工作,其中,確權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只有權力清晰,作為市場要素的宅基地和房屋,才可以更好地放活其使用權,才能更好地放大其財產權。東南沿海的一些地方,在縣和市一級設立市場化農村產權交易平臺,推動交易網上評估、定價、交易等。宅基地和房屋能否有抵押權,能否進行融資,從而讓更多農戶有更多市場化融資的渠道獲得資金進行農業種植、養殖擴大再生產,是宅基地改革中很重要的一項工作,部分地區為了保護農民的長遠利益,采取房屋和宅基地部分作價抵押融資的辦法,對于一些發展相對落后,市場能力相對較弱的農戶來說是一個比較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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