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訊 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當天舉辦第185期“經濟每月談”,以“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 更好激發民營經濟活力”為主題,邀請全國工商聯原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莊聰生,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常務副會長周子學,浙江大學文科學術咨詢委員會主任史晉川,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發表主旨演講,國經中心副理事長胡曉煉主持會議。
《民營經濟促進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實施,不僅對于提振當下的民間投資、促進當前的經濟發展有著現實意義,而且對于我國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也有著深遠意義。
莊聰生指出,《民營經濟促進法》在民營經濟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上升為國家意志,充分體現出黨和國家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堅定決心、戰略定力和鮮明立場,給廣大民營企業吃下了“定心丸”?!睹駹I經濟促進法》的施行,將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這部法律的出臺,將對穩定預期、振奮精神、凝聚力量、激發民營經濟發展動力產生巨大推動作用。
周子學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專門設立了科技創新章節,支持有能力的民營經濟組織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經濟組織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并強調要加大創新成果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中不斷涌現出具有強大科技創新活力的企業,各行各業的民營經濟主體應充分發揮“主人翁”意識,在《民營經濟促進法》的保護和支持下不斷創新、帶動發展。
史晉川認為,改善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環境,需要大力支持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為民營經濟的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并真正落實好《民營經濟促進法》提出的對金融機構向小型微型民營經濟組織提供金融服務實施差異化政策。
李曙光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不是單兵突進,而是要與民法典、公司法、證券法、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等現有法律體系實現協調聯動,推動法律條文真正落地。《民營經濟促進法》是一項綜合性立法,要加快法律配套制度機制建設,制定具體的政策舉措和實施細則。要讓《民營經濟促進法》“長牙帶刺”,通過典型案例推動法律更好地貫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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