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開展了一系列開創性工作,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態文明建設從理論到實踐都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br/>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僅僅是環境的改善,更是發展生產力、轉變生產方式的重要體現。十年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其中,綠色金融發揮了重要推動作用。
2016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和完善綠色金融發展頂層設計,牽頭出臺《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初步確立了綠色金融發展“五大支柱”,即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環境信息披露、激勵約束機制、產品與市場體系和國際合作,發揮綠色金融資源配置、風險防范和價格發現“三大功能”。在政策的指引下,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持續為綠色產業發展賦能,綠色REITs、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創新產品也為相關產業發展提供了新動能。
根據中財大綠金院綠債數據庫,截至2023年上半年,中國境內外綠色債券存量規模約3.5萬億元。中國境內外新增綠色債券發行數量為221只,發行規模約4692.57億元。2021年設立的碳減排支持工具截至今年4月末余額近4000億元,以再貸款形式支持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約6700億元,帶動碳減排量超過1.5億噸。作為落實我國“雙碳”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已落地兩年。截至2023年7月19日,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CEA)累計成交量2.40億噸,累計成交額110.37億元。
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加快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階段,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必須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來謀劃和推進新征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譜寫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新篇章。
為了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向縱深發展,相關的資金需求也隨之增長。綠色金融的發展和創新應當為綠色轉型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持續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是做好政策與標準銜接與協同。推進綠色金融發展不僅涉及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與發改、財政、住建、生態環境等政府部門也密切相關。此外,也離不開中央和地方的協調。目前,各部委均有各自綠色行業標準,地方也因地制宜出臺和制定了一些地方綠色標準。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等關系混亂。發揮綠色金融在支持綠色產業發展中的作用,在完善相關政策與標準的同時,做好與產業政策、財政政策等的銜接與協同,以更好發揮合力。
二是推進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相銜接。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既需要關注綠色產業,也需要推進高碳行業轉型。轉型金融具備靈活性、針對性和適應性等特點,強調經濟活動、市場主體、投資項目和相關資產向低碳和零碳過渡,實現高碳棕色資產的綠色轉型。目前,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持續推進轉型金融的相關研究,日后將形成科學的支持框架,并提供規范化轉型計劃的信息披露要求,以保障轉型標準對推動我國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性。相關金融機構和企業也在產品創新、風險管理、環境信息披露等方面發力,以充分發揮轉型金融作用。
三是推進碳市場建設完善。一方面,當前,全國碳市場只納入了電力行業。隨著鋼鐵和建材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專項研究工作會議召開、化工和有色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專項研究項目啟動會召開,預計全國碳市場擴容計劃將有序推進,納入更多高排放行業。金融機構將有更多參與碳市場相關業務的空間;另一方面,CCER有望重啟,CCER的重啟將帶來巨大的減排與負碳項目融資需求,需要金融機構大量資金支持,同時大量新增CCER資產也可以作為抵質押物擴大融資規模,可為可再生能源、林業碳匯、甲烷減排、節能增效等多個領域提供支持。
四是促進環境信息披露和評估機制的建立。更好地發揮綠色金融、轉型金融等作用,要求更高水平的環境信息披露與評估。因此,應當加速推進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實現信息的高透明度和數據質量的有效驗證,發揮市場對環境資源配置作用的同時,全面提高環境意識、改進環境行為。
五是加強綠色金融領域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綠色低碳轉型是全球共同面臨的挑戰。一方面,可以通過建立合作機制與平臺,吸收借鑒國際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經驗和成果;另一方面,通過綠色金融、綠色產品相關國際標準建設,促進綠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吸引更多的國際資本,推進我國綠色產業發展。(作者:王遙,中宏觀察家,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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