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稅收改革成為一個重要議題,進一步凸顯了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稕Q定》明確了“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的目標。這不僅為實現稅收現代化繪就了藍圖,也為我們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之際,進一步健全現代化稅收制度,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第一,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支持機制。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這項重要改革任務后,稅收立法的進程明顯加快。近年來為增強我國稅制在法律層面的確定性,我國一直積極有序推進稅收立法的相關工作落地。目前,已有十三個稅種的立法工作已完成,我國的稅收營商環境得到極大的優化。與此同時,增值稅與消費稅的立法工作已提上日程?!稕Q定》強調需要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這將意味著相關的稅種例如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立法工作在接下來的稅制改革過程中也會持續穩步推進。因此,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勢在必行,同時也需規范并完善稅收優惠政策。這一舉措將會進一步增強稅收引導資源配置的積極作用,從而可以營造出更為穩定、公平以及透明的稅收營商環境,這不僅有助于促進形成新質生產力,也能夠推動經濟持續保持高質量水平發展。
第二,促進低碳發展,完善綠色稅制。為應對氣候變化,全球已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方面達成共識。近年來,我國在推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后,以環境保護稅為核心,以資源稅、消費稅、車船稅、車輛購置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的相應規定組成了具有中國特色“多稅共治”的綠色稅收政策體系。為全面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并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向全面綠色轉型,2022年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支持綠色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促使更多企業了解、掌握并最大程度地享受相關的政策紅利。在此基礎上,《決定》提及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從而更好地發揮出稅收在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中的積極調節作用;此外,改革環境保護稅,完善增值稅、消費稅等綠色發展相關的政策體系,從而實現綠色低碳發展。
第三,深化稅制改革,大力扶持發展新業態。根據國家數據局6月30日發布的《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3年)》,我國2023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估計超過12萬億元,占GDP比重10%左右,已成為新質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決定》中多次提及對于新業態的扶持和發展,包括“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推進通關、稅務、外匯等監管創新,營造有利于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制度環境”,以及“創新發展數字貿易,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等,這也充分體現了我國政府對于新業態發展的高度重視和支持態度。我國財稅部門多年來已在現有的稅制框架下不斷探索,針對部分數字經濟業態推出相關政策。例如,政府對電子商務和在線服務等數字經濟領域實施了多項稅收優惠政策,如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稅、消費稅政策、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政策以及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出口貨物免稅政策等。現行稅收制度也為符合條件的新業態企業提供相應的普惠性的權益和政策保障。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新業態雖然帶來了新的稅源增長點,但由于其具有多樣性、復雜性的商業模式、納稅主體和利潤來源,傳統稅制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戰。這要求現行的稅收制度在面對新業態這一挑戰時自身所存在需要提高的部分,需要進行及時的明晰或加以調整,以更好地支持以及引導新業態成長,努力達成線上線下稅負公平。
第四,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升稅收治理效能。根據國務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已列入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我國稅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構建以服務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的智慧稅務,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稅務部門運用互聯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配合“金稅四期”以深入推進稅收征管的數字化轉型,并已經在以數治稅的領域取得了卓越成果。隨著金稅四期新電子稅局的納稅人端、稅務人端和決策人端的全面上線,智慧稅務建設有望進一步夯實稅務征管和納稅服務的數字化根基,建成“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稅務執法新體系。此外也應推行優質高效的智能稅費服務,將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的辦理流程進一步精簡,從而減輕辦稅繳費的負擔的同時也改進了辦稅繳稅的方式,持續壓減納稅繳費次數和時間,適時推行智能型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加強稅收政策協同力度,構建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決定》明確指出,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強化貿易政策和財稅、金融、產業政策協同,深化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我國已與112個國家或地區簽署了稅收協定,這不僅有助于為企業“引進來”和“走出去”提供稅收法律保障,也有利于消除國際重復征稅,從而促進國際投資和貿易。在此基礎上,我國要繼續加快與重點國家的稅收協定談簽和修訂進程,持續擴大稅收協定網絡,為消除國際重復征稅和解決跨境涉稅爭議提供法律保障;此外,還可以提供專業的多語言稅收政策咨詢服務,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為國內外納稅人繳費人提供便利,從而增強稅收治理的透明度和可預測性;通過“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等平臺,加強與各國或地區在稅收政策協調、稅收信息交換、稅收爭端解決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應對國際稅收挑戰;同時,強化稅收法治建設也是必要措施,不斷完善稅收法律法規,以確保稅收政策的穩定性和可預見性。確??梢詾楦咚降膶ν忾_放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保證稅收政策與產業政策、貿易政策等其他宏觀政策保持相協調,通過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積極主動提升我國稅收政策的協同度,構建起更為開放、包容、共贏的稅收環境,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中國稅務力量。
稅收這一政策工具可以在調節社會公平上發揮作用,尤其是直接稅會產生更為顯著的影響,優化稅收制度勢在必行。適當地運用稅收這一政策工具從而使其能夠最大程度地發揮出調節經濟效率的效用。同時,稅收改革也要與其他政策工具、制度以及改革等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市場統一,提高經濟效率,不斷優化稅收制度以適應現階段的經濟社會需求,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助力。(作者:楊志安,中宏觀察家,遼寧大學地方政府債務研究院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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