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以下簡稱“民營經濟促進法”),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這不僅是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歷程中的大事,也是加快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大事。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以“平等保護、公平競爭、創新驅動”為核心,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系統性法治保障。這部法律頒布施行,既為民營企業“撐腰鼓勁”,也為未來發展“立規明向”,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標志性事件,在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破除制度藩籬,構建公平競爭環境。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要求“保障各類經濟組織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場機會和發展權利”,但現實中,民營經濟仍面臨隱性壁壘。例如,部分領域雖允許民企進入,但存在審批難、融資難等“玻璃門”“彈簧門”現象。落實法律需從三方面著手:一是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與企業所有制掛鉤的歧視性政策;二是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行政權力干預市場競爭;三是建立市場主體投訴處理機制,對違規行為依法追責。如廣東等地推行的“企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辦’”改革,通過簡化流程、壓縮時限,為民營企業松綁賦能。
破解融資難題,激發內生發展動力。融資難、融資貴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頑疾。民營經濟促進法提出“提升金融服務可獲得性和便利度”,需推動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服務,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例如,山東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重大戰略項目,重慶設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這些實踐值得推廣。同時,需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直接融資。此外,法律明確禁止拖欠民營企業賬款,需建立長效機制,如將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行為納入信用監管,對惡意違約者實施聯合懲戒。
強化創新驅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民營企業是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民營經濟促進法支持民企參與國家科技攻關,鼓勵民企牽頭承擔重大技術攻關任務。落實這一要求,需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例如,江蘇蘇州的電子信息產業集群、浙江杭州的數字經濟生態,均通過政產學研協同創新實現了產業升級。此外,民營經濟促進法提出“發揮數據賦能作用”,需引導民營企業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培育新質生產力。
完善服務保障,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民營經濟促進法構建了政企溝通機制、人才激勵政策、信用修復制度等服務保障體系。落實過程中,需建立常態化政企對話平臺,及時回應企業訴求。例如,司法部推動的“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通過清理不合理執法行為、推廣“柔性執法”,為企業營造安心經營的環境。同時,需加強法律宣傳和培訓,幫助民營企業理解政策、運用法律。全國工商聯計劃開展專題培訓,引導民營企業家依法經營、合規發展,正是提升企業法治意識的重要舉措。
加強監督問責,確保法律落地見效。民營經濟促進法專設“法律責任”章,明確對歧視性待遇、違規干預市場、侵犯企業權益等行為的處罰措施。落實需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如司法部建立的問題查糾整改機制,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確保法律執行到位。此外,需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鼓勵媒體和公眾參與,形成“人人知法、人人護法”的社會氛圍。例如,抖音等平臺通過普法短視頻解讀法律亮點,增強了公眾對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認知和信任。
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民營經濟發展進入法治化新階段。但法律的價值不僅在于制定,更在于執行。唯有以“釘釘子”精神落實法律各項規定,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才能真正激發民營經濟活力,讓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輕裝上陣、茁壯成長。“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當法治的陽光普照市場,民營經濟必將為中國式現代化注入更強勁的動力。(作者:黃杰,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健康服務業專委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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