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訊 為規范做好會計獎懲信息記錄歸集,近日,財政部印發了《會計獎懲信息歸集管理辦法(試行)》(財會〔2025〕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出臺《管理辦法》是落實黨中央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202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要求加快推進法律、金融、會計、審計、醫療、教育、家政、工程建設、生態環境、平臺經濟等領域從業人員和取得國家職業資格人員等重點職業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設。這為健全社會信用體系作出了系統部署,為做好會計信用管理制度建設指明了方向。出臺《管理辦法》,有力有效歸集財政部門在會計領域作出的表彰獎勵、行政處罰,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出臺《管理辦法》是推動會計法有關要求落實的必然要求。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決定》,在第四十七條增加“因違反本法規定受到處罰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等單位編制的《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將行政處罰、行政獎勵等行政管理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范圍,并將會計法作為納入依據。出臺《管理辦法》,是落實上述規定要求的具體舉措,有利于更好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會計法。
出臺《管理辦法》是進一步加強會計誠信建設的現實需要。近年來,財政部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樹立道德標準,深化教育引導,加大懲戒力度等方式,持續推動會計行業誠信建設,取得積極成效。進一步推動行業誠信建設,提升會計誠信建設法治化規范化水平,需要持續加強會計領域信用管理制度建設。當前,會計獎懲信息等存在歸集標準不夠統一、歸集程序不夠明確等問題,需要健全相關制度,為完善會計領域信用管理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管理辦法》共14條,包括制定目的、適用范圍,會計獎懲信息的歸集范圍、時間與載體,異議提出與錯誤更正等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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