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記者齊琪)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以及附則。
民營經濟促進法第一次將“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寫入法律,第一次明確民營經濟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確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p>
民營經濟促進法規定,國家堅持依法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國家堅持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的原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民營經濟組織與其他各類經濟組織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場機會和發展權利。
在保障公平競爭、促進投資融資方面,民營經濟促進法規定,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的各類經濟組織可以依法平等進入。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在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領域投資和創業,鼓勵開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參與現代化基礎設施投資建設。
此外,民營經濟促進法既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又注重加強規范引導,鼓勵有條件的民營經濟組織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在服務保障方面,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及時聽取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各類經濟組織的意見建議,解決其反映的合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