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是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基礎,已快速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環節,深刻改變著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組建國家數據局有利于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的規劃和建設,充分發揮我國海量數據規模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激活數據要素潛能,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有利于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數字經濟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的《全球數字經濟白皮書》顯示:2022年,美國、中國、德國、日本、韓國等5個主要國家數字經濟的總量為31萬億美元,數字經濟占GDP比重為58%,較2016年提升約11個百分點;數字經濟規模同比增長7.6%,高于GDP增速5.4個百分點;產業數字化持續帶動5個國家數字經濟發展,占數字經濟比重達到86.4%,較2016年提升2.1個百分點。我國數字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更加重要、支撐作用更加明顯。2016年至2022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增加4.1萬億美元,年均增長14.2%,是同期美中德日韓5國數字經濟年均增速的1.6倍。同時,數字中國建設頂層設計和系統布局在不斷推進,一系列制度措施陸續出臺,我國數字經濟呈現蓬勃發展態勢,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極。當前,數據要素的價值越來越多地體現在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改善生活水平等方面,數據要素的充分運用有利于推動相關應用向數字化、智能化方向發展,最大限度激發數據要素潛力,推動數字經濟做優做強。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有利于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的融合趨勢正從消費端延伸至生產端、從大企業延伸至中小微企業,成為企業降本增效、提升競爭力的新動能,成為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成為創新發展和經濟增長的新引擎。當前,以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為代表的數字技術正在全面向經濟社會各領域滲透,將數字技術應用于實體經濟領域,有利于通過數據賦能、創新驅動、技術變革,加快實現生產工藝革新、生產效率提升、生產協同優化,并不斷孵化出新業態、新產業、新動能,全方位提升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提升國際競爭力。推動數據要素有效供給和規范流通,有利于形成以數據要素為紐帶的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的動態交互、深度連接、協同增效完善數據資源管理,加強數據要素應用場景指引,有利于促進產業全要素的互聯互通,打破產業、地域限制,打通堵點卡點,促進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有機銜接,聯通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的韌性和安全水平,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有利于推動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我國實現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需要發揮數據要素的獨特賦能作用,突破巨大規模人口現代化的艱巨性和復雜性。我國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需要發揮數據的普惠作用,惠及全體人民,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分配差距。我國實現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需要數字經濟、數字政務、數字社會、數字文化和數字生態文明齊頭并進,促進物的全面豐富和人的全面發展。我國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需要強大的數字化能力來保障可持續發展,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構建國家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健全各級數據統籌管理機構,建立數據產權制度,建立數據要素按價值貢獻參與分配機制,建設公共衛生、科技、教育等重要領域國家數據資源庫,有利于釋放數據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巨大潛能,加速中國式現代化進程。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需要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要充分認識和把握數據產權、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等基本規律,探索有利于數據安全保護、有效利用、合規流通的產權制度和市場體系,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制機制,加快制定數據資產、數據交易、數據標注等數據要素市場基礎制度配套政策,促進形成與數字生產力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要合理降低市場主體獲取數據的門檻,增強數據要素的共享性和普惠性,激勵創新創業創造,形成依法規范、共同參與、各取所需、共享紅利的發展模式。要順應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發展趨勢,推動數據要素供給調整優化,提高數據要素供給數量和質量。要建立數據可信流通體系,增強數據的可用、可信、可流通、可追溯水平,在合規流通使用中激活數據價值。要完善數據治理體系,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把安全貫穿數據供給、流通、使用全過程,加強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把該管的管住、該放的放開,積極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種數據風險,形成政府監管與市場自律、法治與行業自治協同、國內與國際統籌的數據要素治理結構。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需要深化開放合作。要統籌謀劃數據領域國際合作,建立多層面協同、多平臺支撐、多主體參與的國際交流合作體系。積極參與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金磚國家、上合組織等多邊框架下的數據領域合作平臺,拓展國際合作空間。積極參與數據跨境流動國際規則制定,探索加入區域性國際數據跨境流動制度安排。積極搭建數據領域國際合作平臺,探索數據跨境流動與合作的新途徑新模式,構建開放共贏的國際合作格局。(作者:李鋒,中宏觀察家、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創新發展研究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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