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訊 西藏林芝市聚焦藏區法律資源少、法律人才短缺、藏族同胞法律知識匱乏、執法難度較大等困境,創新推出“營商法庭”“飛地法庭”“援藏法庭”“工地法庭”“生態法庭”等改革措施,健全司法服務“一件事”辦理,強化民企訴源治理,多元化解藏區矛盾糾紛,落實新時代援藏工作,主動服務保障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和生態環境發展,為我國踐行治邊戰略提供有益參考。
一、維護最優法治環境,打造民營企業滿意的“營商法庭”
始終立足于服務民營企業,服務案件受理高效辦理,服務府院協同共建強化訴源治理,服務民企法治服務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實現法治營商保障林芝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一是建設高效辦成“案件受理一件事”。建立現代化訴訟服務中心,綜合訴訟指引、糾紛分流、窗口辦理、審執輔助、信訪接待、自助服務、監督投訴、材料收轉等功能,為辦事群眾提供“一站通辦、一網通辦、一號通辦、一次通辦”訴訟服務。開通涉企服務“綠色通道”,落實立案、保全、繳費等一網通辦,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務。截至目前,接待來訪當事人15000余人次,網上(跨域)立案1075件。二是加強府院協同的“法院+市場監管”雙輪共建。聚焦知識產權保護推出“一團隊”“一中心”“一個站”模式(即成立知識產權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團隊,設置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中心,在市知識產權局設置法官工作站)。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共享,實現知識產權領域“法執共建”,打造知識產權保護府院聯動格局。三是打造“五個一”民營企業法治服務。以“五個一”模式為企業提供及時、精準、普惠的法律服務。開展一次公開庭審,邀請民營企業代表旁聽買賣合同糾紛等案件庭審,在庭審后向代表們介紹相關的法律風險和防范措施。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對近年來林芝市中院審理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等相關案件進行梳理公開,幫助來林投資企業了解林芝法治建設進程。出臺一批惠企措施,推出訴訟服務智慧化、立案服務多樣化、窗口服務集約化、分調裁審簡捷化、訴前保全審慎化、司法成本節約化、司法救助快捷化、法律服務常態化等8項司法服務舉措。主動邀請廣州中院援藏法官到經開區產業園開展“送法進企業,暖企促發展”主題宣講活動。召開一次法企座談,主動邀請企業家代表交流座談,針對企業矛盾糾紛問題提供針對性法律咨詢服務。
二、聚焦固邊興邊富民,打造服務藏族同胞的“飛地法庭”
通過車載、巡回、駐村等多種方式,將“飛地法庭”建在邊境鄉鎮、村居上,充分發揮藏族法官的藏語優勢,建立“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服務和“特色巡回法庭”模式,把司法服務送到藏族同胞“家門口”。一是推出“車載式”藏族法官下基層模式。主動對接邊境群眾司法需求,依托邊境法庭、“車載科技流動法庭”,定期選派漢藏雙語法官,深入鐵路(拉林段)沿線及邊境鄉鎮、村居開展巡回辦案、以案釋法、現場講法等活動,妥善化解涉邊境地區項目建設、群眾生產生活、產業發展等方面的矛盾糾紛。二是建設“楓橋式”品牌巡回法庭。推動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與市、縣、鄉三級解紛職能單位共建基層法院調解平臺,創建“特色調解室”服務模式,實施派出法庭與司法所“庭所共建”機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6個基層治理單位、27名特邀調解員、25個調解組織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共參與調解案件1843件,其中調解成功案件1676件,完成司法確認582件。打造“項目巡回法庭”“旅游巡回法庭”等特色法庭,探索推行“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雙擎司法服務模式,構建老百姓家門口的司法服務鏈。三是打造“123式”邊疆普法講法新服務。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鄉鎮人民法庭扎根鄉村、深入群眾優勢和車載科技流動法庭巡回辦案便利,深入邊境鄉鎮、村居開展“三個意識”“法治邊疆行普法到萬家”等法治宣傳,打造“123”普法模式,推出“小林說法”專欄發布藏漢雙語以案釋法專刊,用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真實案例,實現普法內容、對象、舉措三個精準。
三、深耕法律育才扶智,打造粵林對口共建的“援藏法庭”
進一步深化粵林兩地法院的交流合作,以三重舉措創新拓展對口援助模式,開啟全方位、多層次、精準化的司法智力援藏新格局。一是打造“1+7”受援幫扶模式。與廣東高院聯合建立“1+7”(廣東高院+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7個中院)對口援助模式,實現廣東省各市法院對口支援林芝市各縣(區、市)法院。研究制定《林芝法院新時代“1+7”對口援助工作方案》,明確在審判業務、人才智力、物資裝備等方面強化援助資源利用。二是深化“柔性人才”援藏模式。強化廣東、林芝兩地司法人才交流,通過選派優秀廣東司法干部赴藏掛職鍛煉、組建廣東高院講師團等方式強化林芝法院系統綜合業務能力。實現林芝司法人才走出去,通過“小組團式”“一站式援藏”等方式赴對口援藏省市法院進行業務培訓、掛職鍛煉和跟案學習,促進兩地司法交流交往交融。三是創新“互聯網+”對口司法援藏服務。通過組建線上咨詢專家庫、開展線上咨詢答疑、“一對一”交流互動、開展審判管理經驗交流等方式,積極組織廣東、林芝兩級法院干部、干警等業務人員交流互動。打造由“1+7”對口援藏法院的全國和全省審判業務專家、赴藏掛職鍛煉干部、赴藏講師團成員、涉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部門領導等人員組成的線上咨詢專家庫,林芝兩級法院干警可依托法院內部網絡cocall平臺和cocall群,與專家庫專家就審判執行工作、司法改革領域、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設等方面進行業務咨詢答疑。
四、緊盯國家重大項目,打造服務邊疆建設的“工地法庭”
主動對接國家重點項目,打造司法協作、風險源頭治理和流動工地法院模式,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一是建立兩地高原協作機制。為確保鐵路項目順利實施,與四川省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署服務保障鐵路建設司法協作協議,從審判組織合作、訴源治理等5個方面加強16項協作措施。二是加強重大項目法律風險源頭治理。圍繞鐵路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掛靠施工、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及項目部管理不善、違法違規違約等突出問題,建立“實地調研+案例分析”司法建議工作機制,組織參建單位自查整改,預先減少建設法律風險。三是主動靠前建立“流動工地法院”。林芝巴宜區法院同鐵路各部門共同簽署服務保障鐵路建設共建協議,掛牌設立4個“法官工作站”。林芝波密縣法院掛牌成立國家重點項目“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在易貢鄉(通麥)人民法庭、傾多鎮人民法庭掛牌設立“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巡回法庭”,為鐵路參建單位、施工人員提供“點對點”“一站式”司法服務。
五、護航生態文明高地,打造保護雅尼濕地的“生態法庭”
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聚焦生態保護重點創新地方法律制度建設,組建環境資源保護專項法庭,打造勞務代償執行模式,形成生態保護制度、生態犯罪打擊、懲罰補償機制閉環管理。一是深化生態保護法律和執法體系改革。加快構建現代生態環境保護法規體系,出臺《雅魯藏布江保護條例》《林芝市生態公益林保護條例》《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基本形成權責清晰、責任具體、對象明確的制度體系。加強與市檢察院、公安局、生態環境保護等部門的溝通配合,主動參與生態損害賠償事宜磋商和制度制定,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構建環境保護多元共治格局。二是成立環境資源專項法庭。組建環境資源“三合一”審判合議庭,落實環境資源類案件“三合一”歸口審判,依法妥善審理涉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領域糾紛,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水平。三是創新打造勞務代償執行模式。針對經濟困難、無力承擔賠償責任的生態破壞被執行人,在人員刑滿釋放后,通過綜合補種綠植、增殖放流、勞務代償等替代性懲罰方式,挽回生態破壞損失,實現生態懲罰和教育相結合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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