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信用交通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包頭市在交通運輸領域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信用信息盡公開
根據信用信息歸集目錄,在日常監管、公共服務、資質審核等過程中,及時準確、全面記錄市場主體信用行為,做到可查可核可溯。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完整的交通運輸市場主體記錄。按照“誰產生、誰錄入,誰主管、誰錄入”的原則將市場主體信息錄入“信用中國(內蒙古包頭)”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內蒙古”等監管平臺并向社會公開,為實施信用評價創造條件。
信用評價強應用
按照國家和交通運輸行業有關制度標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建立健全道路運輸、公路建設、機動車維修、出租汽車服務、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培訓教練員等重點領域的信用管理制度與評價辦法。
在道路運輸領域,印發《關于開展2023年度道路運輸企業和一、二類汽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考核相關工作的通知》評出道路運輸企業經營業戶“AAA 級”17戶;道路運輸貨物企業“AAA級”312戶,“AA級”216戶,“A級”3戶;“B級”11戶;一、二類汽車維修企業, “AAA級”31戶,“AA級”71戶,“A級”15戶,“B級”0戶。
對交通運輸領域主體開展“優良中差”4個等級的信用評價,加強評價結果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年度審驗、評先評優等方面的應用,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
分級分類抓監管
通過各級各類信用信息平臺查詢監管對象信用信息,與相關部門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綜合研判信用狀況的基礎上,以信用評價結果、信用等級為依據,結合行業實際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1.對公共信用評價等級為“優”級的信用主體,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可采取如下措施(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行政管理、政務服務事項中提供“綠色通道”“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簡化程序、優先辦理等辦理措施。
?。?)在開展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時大幅度降低抽查比例,減少檢查頻次。
2.對公共信用評價等級為“良”級的信用主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實施正常監管。
3.對公共信用評價等級為“中”級的信用主體,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可采取如下措施(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開展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時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檢查頻次,列為重點關注對象。
?。?)在行政管理、政務服務事項中暫?!熬G色通道”“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簡化程序、優先辦理等便利措施。
4.對公共信用評價等級為“差”級的信用主體,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可采取如下措施(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在開展日常檢查、專項檢查時大幅度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檢查頻次。
(2)開展專項整治時列為重點整治對象,對監管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處罰。
?。?)在行政管理、政務服務事項中不予提供“綠色通道”“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簡化程序、優先辦理等服務。
?。?)依法依規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取得政府性資金支持,限制參與招標投標活動。
(5)依法依規限制取得相關資質,限制行業準入,限制年度審驗。
?。?)視情形限制或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下一步,包頭市將進一步擴大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應用領域,全力提升分級分類監管質效,加大重點領域分級分類監管。多維度、全方位開展宣傳工作,在全市營造守信意識和誠信理念,推動形成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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