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省內相關企業:
為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和人力資源開發中的重要主體作用,強化產教融合型企業的帶動引領示范作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印發<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發改社會〔2021〕590號)、《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教育廳關于組織我省第二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單位申報工作的通知》(冀發改社會〔2021〕827號)要求,經企業白愿申報、部門聯審、專家評審、公示等環節,確定了我省第二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名單,現印發給你們。同時,為做好第二批產教融合型企業的建設培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請各地按照國家和我省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相關政策,積極推動納入第二批建設培育范團的企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創建產教融合型企業。同時,進一步加強政策指導和宣傳,協調相關部門落實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為企業深化產教融合營造良好環境,努力構建教育和產業融合發展新格局。下一步,我們將持續開展這些工作,請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積極引導其他符合條件企業申報產教融合型企業培育。
二、各地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可操作的培育舉措,鼓勵支持納入第二批建設培育范國的企業發揮產教融合重要主體作用,以多種方式參與舉辦職業教育,深度參與4引企入教”改革,推進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制度化、規范化,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的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機制,提高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覆蓋水平和質量。要督促入庫企業制訂并向社會公開發布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規劃,并需經過至少1年的建設培育期,努力達到國家認證標準。
三、納入建設培育范圍的企業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加強管理,不得侵犯學生人身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遵守國家和我省關于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的相關規定。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取消入庫資格,且5年內不得申報,同時列入失信聯合懲我對象名單。
(一)在申請建設培育企業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提供虛假不實信息的。
?。ǘ┰诮ㄔO培育期間發生重大環保、安全、質量事故,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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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北省第二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名單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教育廳
2021年11月30日